最近男友中了Macbook的毒, 老是提著Macbook甚麼好,有幾平幾快之類;結果星期五晩走遍中環灣仔銅鑼灣找老麥。但是大部份店鋪都沒貨了(真係咁好賣?),跑了很多間,最終在皇室堡發現最後一部,雖然是陳列品,但找到已經很高興了,於是男友連日文課都不上,興奮的抬著電腦回家。用慣了PC,非常不習慣Mac的操作,特別是輸入方面,老是在Touchpad上狂按(在PC等於雙Click的動作),然後每每在2秒之後才醒起在Mac是沒有這個功能的,加上又不懂得用shortcut,打這篇東西也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真係煩死人。沒錯樣子是很型,但我寧願倒想用回我那部七勞八傷的Compaq Notebook...
也許有Mac友會說,Mac不是給傻瓜用的。的也許是真的沒錯,我還是返回標叔叔的懷抱好了,至少他比較平易近人啊...
6 則留言:
喜歡MAC的男人,都是執著,專心的大孩子!!
可惜軟體少了些!!
跟他在一起,一定有甜甜的感覺.
祝福妳~
嗯, 閣下也是用Mac機的嗎? 如果喜歡Mac的男人是執著,專心的大孩子,那麼,喜歡標叔叔的女人又是怎麼樣的人呢? XDDDD
妳可以自己照著鏡子告訴我,喜歡標叔叔(WIN XP)的妳,是怎樣一個女人....
嗯!!答案我也很想知道~~
是
酸酸的?
微醺?
澀澀的?
還是像夏日海邊的風一樣,暖暖的~~
乜咁快變左肥 C 奶?;-P
韋信
喜歡標叔叔的女人, 也許是拜金和現實的懶人吧 :p
mac快速鍵很快的
因為他的"蘋果鍵"設的位置很符合人體工學
而且常用的快速鍵就是蘋果鍵再加其他的鍵
不像PC有的是ctrl, 有的是alt, 有的是視窗鍵
大放厥詞 還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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