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06

我不愛看新聞, 因為不愉快的新聞令我益發討厭這個城巿. 特別是看到這種新聞:食環處迫死老小販

我喜歡幫襯流動小販. 貨品種類多又便宜, 街頭小食也特別好味, 選擇繁多: 咖喱魚蛋雞蛋仔格格餅臭荳腐牛什炸大腸蘿白魚肉油炸鬼碗仔翅芒果西米露等, 為了要在眾檔口中脫顈而出, 有的檔主會費盡心思研究獨門配方, 以提升味道和生意額. 就這樣, 小販既可以養家, 巿民又可以相宜的價錢買到所需物品, 完全是雙贏方案.

只是, 自從有了食環署, 一切都改變了.

魚蛋, 雞蛋仔等街頭小食, 全部上鋪變了批發貨物; 無論去旺角或灣仔, 味道都是一模一樣咁難食. 要買便宜東西, 只能去實惠日本城Baleno, 對著那些千篇一律的悶人貨品, 根本難以下手. 小販個個失業, 終日流連在勞工處壁報版前, 無奈地看著那些每月四千元每天工作十二小時還要輪更兼懂英語普通話電腦的'空缺'.

維持街道整潔, 我沒有異議, 但為甚麼電訊公司的counter陣卻可以招搖過巿? 對小販卻趕盡殺絕? 上次是追出馬路, 今次跳河, 下次該輪到跳樓了? 為何不設立小販區予巿民方便? 這個城巿究竟還有沒有人情味?

然後,想起這單新聞.

有這樣的人, 就有這樣的食環署.

而我竟是這個城巿的一份子.

延伸閱讀:
天水圍與小販by 阿藹
政府要正視小販增加的底因 by 施永青(20060706-C 觀點)

22 則留言:

匿名 說...

Hi, do you provide RSS feed?

韋信

Can 說...

Blogger好像是用甚麼atom的. 但老實說, 我研究了很久也未能明白如何攪RSS...

匿名 說...

http://wchu.com/main/sayang/rss.jpg

感覺良好,起碼唔駛走黎走去。

韋信

匿名 說...

當你住低層,屋企樓下又有N檔小販,你就唔會咁講喇。晚晚又嘈又大油煙,食完又肚痛,呢d都算,難為人地比o左錢在附近租o左舖位o既人,冇晒生意。大佬,班小販要養家,人地檔主又何嘗唔係?班小販成本低(因為唔駛交租),又因為咁而價錢平搶晒d生意,咁對人地交租的檔主豈不是好唔公平?咁同打劫人地又有乜分別?

咁既然犯o左法,拉人係咪好應該先?我問你丫,有條友打劫完你,警察追捕佢,佢跳落河逃走但唔好彩死鬼o左,咁你會唔會覺得係d差人做錯先?

我一直都有睇開你的文章,亦都好欣賞你,但近年你好似睇得生果日報多,變得對社會、政府極大怨氣,唔夠客觀,成日都鬧...

Can 說...

這位匿名同學, 老師說話你有沒有在聽?

我有沒有鬧食環署?
我有沒有鬧食環署?
我有沒有鬧食環署?
有嗎? 沒有吧! 我只是對他們執法的手法不滿而己, 這樣也不行嗎? (踢桌)

In case 你忘記, 我再重覆一次我在文中提出的論點:'維持街道整潔, 我沒有異議, 但為甚麼電訊公司的counter陣卻可以招搖過巿? 對小販卻趕盡殺絕? 上次是追出馬路, 今次跳河, 下次該輪到跳樓了? 為何不設立小販區予巿民方便? 這個城巿究竟還有沒有人情味?'

小販犯法因此死有餘辜? 別老在扮演正義之師的角色了. 在這個城巿生活, 誰不犯法? 你敢說家中一隻盜版軟件也沒有? 過馬路沒衝過紅燈? 從未試過不帶身份證出街?

做生意一定有風險. 你話小販令鋪頭生意難做, 但你可知道做生意的最大敵人是誰嗎? 是業主瘋狂加租! 關小販甚麼事? 我告訴你, 很多小販就是因為鋪租太貴而被迫流落街頭. 當然你可以不相信, 我也沒有數據, 不過大家都係吹水罷了.

唉, 人情味, 現在根本沒有人談這個了. 大家都很大壓力, 事情都未解決, 這就是香港, 令我又愛又恨的一個地方.

匿名 說...

我覺得執法者執法只是盡自己的職責,小販管理隊不去拉小販,難到打咭之後去嘆早茶?小販跳河係佢自己想唔通。罪大惡極的季炳雄,被執法者圍著,還是雙手一伸,乖乖就範。犯法被拉,天經地義。無牌小販,竟然自尋短見?

有議員倡儀執法人員執法前要顧及小販安全 ── 這是廢話。是小販自己跳落河?還是食環處推佢地落河?是小販自己走出馬路?還是食環處推佢地出馬路?如何顧及小販安全?在河邊及馬路邊的小販不能拉?如是者,明天我也搞擋豬腸粉去也。

以上言論,乃對該段新聞的回應,不是回應版主的文章。

韋信

Can 說...

現在看回來, 我的留言好像太激動了一點 :p

不過, 我承認我是站在小販那一邊的, 也很覺得政府/食環署做得不夠好. 這沒有甚麼不對吧? 沒有人批評, 哪有進步的動力?

唉, 算了.

匿名 說...

我也非常同意韋信先生的說法。只是各有各的立場,各有各的難處吧。

匿名 說...

CAN,我想說呀,這不單是人情味的問題呀,這是公義的問題。香港市民有好多都唔明咩野係公義。
問題唔係小販犯咩法應唔應該拉!問題根本係點解我地要有咁既法律、政策。呢D同睇唔睇生果日報係冇關既。如果呢個社會係有公義既話,點解會出現財團阻街做生意冇人拉,小市民就要被人拉呀──仲係理所當然咁俾人啦!所有小販被迫上舖,邊個係既得利益者?地產商、政府?點解個政府立法做一定係岩先!

韋信,我認同你說執法者執法是盡責而已。不過,你說「是小販自己跳落河?還是食環處推佢地落河?是小販自己走出馬路?還是食環處推佢地出馬路?如何顧及小販安全?在河邊及馬路邊的小販不能拉?如是者,明天我也搞擋豬腸粉去也。」我想反問,如果食環處因為你這連串反問,就可以用盡所有手段執法,而不顧議員所提出的「安全」?讓更多慘劇發生?

Can 說...

今天看AM730, 就這個問題施永清都寫得都幾有意思.

匿名 說...

年年先生/小姐你說:「如果食環處因為你這連串反問,就可以用盡所有手段執法...」咁到底,現在食環署用了些甚麼殘暴的執法手段去對待班小販?難道要他們面對著小販大聲叫:「我現在要拉你地,為o左你地自身o既安全,請唔好逃跑,請自行排隊上車跟我地返去。」是不是這樣?

沒錯,財團阻街做生意確是一個大問題,但同「拉小販」這個問題卻不應該混為一談。

如果硬要說人情味,世上有很多人因為家貧而去打劫扑頭,咁係咪又因為佢地慘而唔拉佢地?

至於講公義,咁你又明白乜o野係公義咩?你提到「問題根本係點解我地要有咁既法律、政策」唔通任由無牌小販四處擺賣就叫做公義?你又有冇諗過隨街都係無牌小販,社會會變成點?不知你在農曆年三十晚有冇行過旺角,那晚滿街都要小販,無人拉,短短十分鐘的路程卻被逼行了差不多一個小時,我也見過有女孩被滾油"彈"到。如果我們的社會每天都是這樣,就是你所說的公義社會嗎?

當你覺得我說這番話「無人情味」之時,都希望你明白,世事永遠也有兩面,有人得益同樣有人落淚。誰不想找到一個所有人都喜悅的公義呢?

請大家別激動,我只想作一番理性的談話罷了。

匿名 說...

另外,我都非常同意施永清篇文章。
小販問題,唔係拉唔拉同有冇人情味咁簡單,背後的原因才是我們需要關注的吧。

匿名 說...

>>小販問題,唔係拉唔拉同有冇人情味咁
>>簡單,背後的原因才是我們需要關注的吧。

這一點我倒有一點補充:流動電話及互聯網供應商可以大搖大擺咁擺檔。因為佢地無錢銀交易,法律上唔係小販,唔拉得。

韋信

匿名 說...

韋信:咁點解我地既法律唔容許小販既同時,能容許其他本質上都係做生意,但係因為所謂"冇錢銀交易"既人係街上阻街?咁如果小販係街上以另一種形式,學流動電話商咁做生易,係咪就可以唔洗啦?

你知唔知道原因?我只係唔明囉


我只係想知點解。可唔可以唔好因為法律係咁寫,就覺得係理所當然咁。如果我地既法律同政府有唔妥當,我地係咪要提出問題呢?

匿名 說...

年年先生/小姐:

我只能說,在法治的制度下,沒有人可以超越法律所賦予的權利與義務,包括小販、電訊服務推銷員等等,尤其是執法人員。

假若是法律的漏洞問題,這是立法會要處理的事。

另外,我只是來提供客觀意見,從來無反對過任何人的言論。

韋信

匿名 說...

why can't I track back to this post by using " link to this post" ?

匿名 說...

年年先生/小姐,我也認為,法律出現漏洞,應該去堵塞與解決,想辦法阻止電訊/電視推廣等「走法律罅」的阻街情況繼續出現,而不是因為有衰人跑進灰色位,而連其他犯法的人都不去拉。所以,你可以向政府大聲提出反對阻街推廣,卻不應叫政府不拘捕小販。否則,這就變得本末倒置了。

匿名 說...

原來一件事情正義與否是和法律的更新同步,我們看見不公的事不應該罵,應該等待立法,等待某撮人聆聽我們的訴求。那和不說話有何分別?我知道說話沒有改變現況的力量,但應該有讓人知道、覺察真相的力量。有人認為小販是賊,因為他們賣的微小東西,他們的小直接威脅到商戶的大,但你真的認為他們有這種力量嗎?你可以看看新聞,看看他們賣的東西,他們賺的確實小如糖果。這同情心不能推至全港是一回事,有人被食環署職員迫死是另一回事。這是意外,事前沒人想,但他們有沒有盡力救人?我儘管不知道,但這些我有理由責怪:制度的錯、誤殺的錯。你說財團阻街和小販阻街不可混為一談,是前者有法律撐腰之故?有人同意那是走法律罅,那灰色地帶的過一些是更衰的小販,天秤本來就是歪的,這就是所謂理性討論?如果理性的不是附和權威的應聲蟲,你可以理直氣壯地算出小販合法衍生的種種問題,但有人把他們說成打劫扑頭和通緝犯,我感到不安。但為甚麼我們要說話呢,我們就是不想意外再次發生,而不是將它們當成理所當然。我可以向政府提出反對阻街推廣,支持政府拘捕小販,但我還有機會看見同樣的意外,在電視上看見貌似袖手旁觀的人士。我找不到其他可以接受的立場。法律原本已經讓他們的生活叫苦,人為意外抹殺了他們,死後還要被反對特定傳媒、眼睛完好無缺的人這樣說。

匿名 說...

看著《盲目》的學生 ,你說的差不多就是我感到不安和可怕的理由,但我真的不懂說,而你又說得好。

Can 說...

年年, 真抱歉, 到現在我還弄不清trackback 是甚麼, 幫不了忙...

其實我都唔明點解, d流動電話檔, 明明有錢銀交易, 明明係真金白錢做生意, 點解都可以當無, 然後公然阻街. 法律並不是真理, 只是管理工具.

另外亦非常同意年年對 看著'盲目'的學生 所說的評價, 十個good. 請問你有沒有自己的blog?

匿名 說...

什麼是理性討論?是兩個立場,各自表述,還是一個立場,唯我獨尊?是引用『理』據,還是依賴感情上去定奪誰對誰錯?

對於 看著《盲目》的學生 的一段回應:

>> 如果理性的不是附和權威的應聲蟲,
>> 你可以理直氣壯地算出小販合法衍生的
>> 種種問題,但有人把他們說成打劫扑頭
>> 和通緝犯,我感到不安。

閣下對前文有如此解讀,小弟實感遺憾。我只能說,請讀清楚才好定論。

韋信

Can 說...

我個人比較重視感情因素 :p

算了罷, 很多時所謂 '理性討論', 最後都會演變成為爭吵, 令我不得不懷疑: '我地係理性討論' = '我對事不對人姐', 結果都係肺話.

有感而發, 如有得罪請諒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