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一些我很厭惡的事:
一. 早起;
二. 工作;
三. 假期工作;
四. 和大陸人工作;
五. 和老闆一起;
六. 幫老闆做阿四.
然而明天一大清早便要起床坐飛機到北京公幹, 簡直是六神合體, 集六大厭惡於一身, 因此心情很不爽.
原本今天是短週, 我也特別跟同事調假回公司執行李. 但是, 老闆自己放假不特止, 昨晚還指指點點的說要帶這個帶那個, 他媽的(原諒我這麼說)已經有兩大箱行李是公司物資, 還要我把手提電腦也帶上去. 但公家電腦是那種all-in-one的型號, 加上又火牛又叉電機, 重逾三磅有多, 而我們星期三又要回香港了, 究竟帶上去幹甚麼呢? 於是我懶cool地跟同事說: 我不帶, 又如何?! 炒我呀(笨)!
氣死我了 ~> <~
3 則留言:
無奈你所厭惡的全是香港人避無可避的事情.滲完都系要接受現實.
三磅多,算輕了吧?
亂紅
我都明白, 其實都只係發洩一下~
今天回來了, 旅途一如所料的令人討厭, 無奈的順從大老闆的決定(雖然大家一致裁定實在相當不妥當), 但事情還是要做的.
受人錢財,替人消災, 倒是理所當然的. 這就叫我的事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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